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
日期:2022-09-19  发布人:继续教育学院  浏览量:662

 

各院(部):

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《自治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》(新教考〔202265号),为做好我校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报名要求

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,须符合《教育部关于印发<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>的通知》(教学〔20223号)的要求。

二、报名时间及方式

1.网上报名时间:2022105日至1025日,每天9:00—22:00

2.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924日至927日,每天9:00—22:00

3.报名方式: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,查看报考点公告,并按《教育部关于印发<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>的通知》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、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公告要求报名。

 

三、考生确认

1.确认时间:自治区202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确认时间为20221031日至114日。

2.确认要求:

1)所有考生(不含推免生)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,逾期不再补办。

2)我考点只为在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。

3.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。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,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。

4.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,不得准予考试。

5.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,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《准考证》。《准考证》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,正、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。考生凭下载打印的《准考证》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。

四、报名考试费

报名考试费实行网上支付。所有选择我考点的考生,提交报考信息后,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(102522:00时)前,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,考试费按照新价非字〔200027号文规定每生120元,缴费成功后,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,否则报名无效。

五、其他

本《通知》未尽事宜,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看《教育部关于印发<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>的通知》、报考点和报考招生单位的网报公告详细内容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            新疆理工学院考试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        2022920

 

 

联系人:张建萍

联系电话:15615833134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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